常常會遇到當事人說:「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,契約就不算成立。」真的是這樣嗎?小心同意契約了還不知道!
依照民法第153條規定,只要雙方對於契約必要之點達成合意,契約就算成立。你發現了嗎?大部分契約不需要白紙黑字寫下來,只要雙方講好就算,比方說去早餐店買早餐,價格都公開在看板上,「帥哥要點什麼?」「來一份起司蛋餅。」口頭約定就算是成立契約囉!
也許你會問說,借錢的話不是都要寫借據嗎?大部分情況下,有無白紙黑字只是便於佐證當初約定契約的內容,縱使沒有簽定契約,Line對話紀錄、錄音、證人證詞也可用來證明契約合意,只是證明難度增加而已。
再來細看民法第153條規定,「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,契約即為成立。」只要對方提出約定,默認、不反對也算契約成立喔!小心不要傻傻地被賣掉了還不知道。
結論:口頭約定契約就算成立,小心不要傻傻地同意任何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