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有犯罪被害補償金可申請嗎?詳情請參考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網站」或電洽各縣市犯保分會。

在重大犯罪情形時,國家有義務提供弱勢的被害人各項保護及經濟補助。今年度的補償金預算共編列8.5億元,主要可申請的類別有因犯罪致死亡、重傷害或性侵害。112年時大幅修正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,將原本的2年請求時效延長至5年,在修法後發生的案件固然可以申請補償,但修法前發生的案件,就須考慮到時效的問題了。

依現行犯保法第63條規定,時效自知道後5年或事發後10年。為了處理修法後的時效適用問題,特別在同條修正理由及第100條規定,新法施行前(112.2.10) 時效消滅者不受影響,未完成的可適用新法。犯罪發生在112.1.7修法前,且尚未做成審議決定者,亦可依新法辦理。簡單來說,犯罪在110.2.11之後發生者,現在仍有機會申請補償金。

結論: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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