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什麼日子?是打詐四法施行的日子。(真不浪漫)
詳細條文請參考總統府公報

打詐四法包含新訂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」、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」、「刑事訴訟法」特殊強制處分專章及修正「洗錢防制法」,重點擷取如下:

※3人以上詐欺依所獲利益提高刑度
未達500萬:1-7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1百萬以下罰金
500萬~1億元:3-10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3千萬以下罰金
1億元以上:5-12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
※詐欺設備架設在境外,加重1/2刑度,主嫌刑度5-12年
※自首或自白並繳交犯罪所得可減刑
※3人以上詐欺犯罪假釋門檻提高到2/3,累犯3/4,3犯不得假釋
※課予金融機構、電信業者、網路平臺、第三方支付業者等配合防詐的義務
※GPS、M化車、熱顯像儀等偵查手段明訂入法

法務部新聞稿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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